查風險 RiskCheck 快速查核,安心避雷 資料源:商業司 · 司法院 · 財政部 · 165 · 採購黑名單

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 清償債務(2025-09-04)

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5-09-04 案號:司執
本判決提及的公司
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· 原告(提告方)
⚖️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,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;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。

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
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4年度司執字第76941號
債 權 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           設臺北市○○區○○路0號1樓    
           統一編號:00000000號
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 住○○市○○區○○路0號1樓    
           送達代收人 李東法  
           住○○市○○區○○○路0段000號8樓 
債 務 人 簡芳德  住屏東縣○○市○○路000巷00號   
           身分證統一編號:Z000000000號
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
  主        文
本件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。
  理        由
一、強制執行由應執行之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之法院
    管轄。強制執行法第7條第1項定有明文。又依同法第30條之
    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項規定,強制執行之全部或一部
    ,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,應依債權人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
    送於其管轄法院。
二、債權人聲請本院執行債務人簡芳德之股票,惟查第三人元大
   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已搬遷至台北市大安區,有第
    三人股務代理部搬遷公告資料附卷。依上開規定,本件應屬
  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管轄。債權人向無管轄權之本院聲請強制
    執行,顯屬有誤,爰裁定如主文。
三、如不服本裁定,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,以書狀向本院司法
    事務官提出異議,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,000元。
中  華  民  國  114  年  9   月  4   日
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
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