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風險 RiskCheck 快速查核,安心避雷 資料源:商業司 · 司法院 · 財政部 · 165 · 採購黑名單

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 除權判決(2025-12-19)

其他/待認定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2025-12-19 案號:除
本判決提及的公司
聯合光纖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↗
⚖️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,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;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。

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
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 
114年度除字第289號
聲  請  人  柯凱元即柯王美玉之繼承人

上列聲請人請求除權判決事件,本院於民國114年12月19日言詞
辯論終結,判決如下:
  主 文
聯合光纖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如本判決附表所示證券無效。
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。
  事 實
本件聲請意旨略以:聲請人執有聯合光纖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發行
如本判決附表所示證券,該紙證券因遺失,前經聲請本院以114
年度司催字第158號公示催告,並於民國114年7月30日公告於本
院網站,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,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,為
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。   
  理 由
一、查本判決附表所載之證券,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158號
    公示催告在案。
二、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14年10月30日屆滿,迄今無人申報
    權利,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。
三、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,判決如主文。
中  華  民  國  114  年  12  月  19  日
         民事庭   法 官 周美玲 
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
本判決不得上訴。
中  華  民  國  114  年  12  月  19  日
               書記官 徐佩鈴
附表:      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       001 聯合光纖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091NX0008727-9  1 118
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