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風險 RiskCheck 快速查核,安心避雷 資料源:商業司 · 司法院 · 財政部 · 165 · 採購黑名單

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 清算事件(2025-12-16)

消費/小額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5-12-16 案號:司執消債清
本判決提及的公司
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· 原告(提告方)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· 原告(提告方)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· 原告(提告方) 星展(台灣)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· 原告(提告方)
⚖️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,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;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。

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
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4年度司執消債清字第40號
聲  請  人
即  債務人  阮智偉即阮志偉
                     


相  對  人
即  債權人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
法定代理人  郭明鑑  
代  理  人  林藝玲  


相  對  人
即  債權人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
法定代理人  李嘉祥  
代  理  人  黃麗芬、呂哲嘉

相  對  人
即  債權人 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
法定代理人  林鴻聯  
代  理  人  鄭明輝  
相  對  人
即  債權人 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
法定代理人  周添財  


相  對  人
即  債權人 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
法定代理人  張財育  
代  理  人  黃勝豐  
相  對  人
即  債權人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
法定代理人  吳東亮  


相  對  人
即  債權人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
法定代理人  陳佳文  


相  對  人
即  債權人  板信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

法定代理人  郭道明  
代  理  人  龍誼、李和謙

相  對  人
即  債權人  第一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

法定代理人  王蘭芬  
代  理  人  周雅綺  


相  對  人
即  債權人  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

法定代理人  吳統雄  


相  對  人
即  債權人  馨琳揚企管顧問有限公司


法定代理人  唐明良  
代  理  人  陳怡穎  
相  對  人
即  債權人  星展(台灣)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                     
法定代理人  伍維洪  
代  理  人  陳正欽  


相  對  人
即  債權人  花旗(台灣)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
法定代理人  張聖心  
代  理  人  安孚達  


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
  主  文
本件清算程序終止。
  理  由
一、按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後,如清算財團之財產不敷清償第
     108條所定費用及債務時,法院因管理人之聲請或依職權以
    裁定終止清算程序,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29條第1項定有
    明文。
二、查債務人聲請清算事件,前經本院以114年度消債清字第43
    號開始清算程序,有本院裁定在卷可稽。依據債務人所提財
    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、本院依職權查詢債務人之稅務電子閘
    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資料,債務人於本院裁定開始清算時,
    僅有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單,其解約金價值為549
    元,不及保險法第123條之1第1項之標準,依法不列入清算
    財團財產。本件清算財團財產價值不敷清償繼續進行清算程
    序所需之財團費用及債務,已堪認定。又經本院以114年11
    月24日新院玉114司執消債晉40字第1144080043號函通知債
    權人陳述意見後,並無債權人具狀陳述反對意見。僅債權人
   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
    限公司本院具狀,請求法院調查債務人之商業保單與有無繼
    承或無償取得之財產。然查,債務人於開始清算前兩年迄今
    ,並無相關親屬過世而得繼承之情狀發生,又若有因贈與或
    其他方式無償取的之財產,應於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
    清單上顯示,而上述資料上僅有債務人所聲明1997年出產車
    齡逾27年,下落不明之車輛,顯見無債權人主張之繼承或無
    償取得之財產。而債務人之商業保單部分,前經臺灣臺北地
    方法院113年司執字第2266號執行事件調查,應無再次重覆
    調查之必要。本件審酌清算財團財產價值顯不敷清償本條例
    第108條所定費用及債務,繼續進行清算程序無實益,徒增
    勞費,認有終止清算程序之必要,爰裁定如主文。
三、如不服本裁定,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,以書狀向本院司法
    事務官提出異議,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,000元。
中  華  民  國  114  年  12  月  16  日
          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 武宛玲
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