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 清償票款(2026-01-14)
一般民事糾紛
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2026-01-14
案號:司執
本判決提及的公司
⚖️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,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;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。
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5年度司執字第996號
債 權 人 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闕源龍
債 務 人 許心怡
上列當事人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
主 文
本件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。
理 由
一、強制執行由應執行之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之法院
管轄。強制執行法第7條第1項定有明文。又依同法第30條之
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項規定,強制執行之全部或一部
,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,應依債權人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
送於其管轄法院。
二、本件債權人請求清償票款事件,據查債務人財產所在地在雲
林縣(麥寮郵局),揆諸首揭規定,自應由臺灣雲林地方法
院管轄,本院無管轄權,爰依職權移送於該管法院。
三、如不服本裁定,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,以書狀向本院司法
事務官提出異議,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,000元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14 日
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郭怡君
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