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請求賠償損害(2026-01-30)
其他/待認定
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
2026-01-30
案號:附民
本判決提及的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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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
113年度附民字第1036號
原 告 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代 表 人 夏汝文
訴訟代理人 鍾安琪律師
吳佳蓉律師
被 告 葉志祥
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113年度自字第1號詐欺等案件,經原告提起
附帶民事訴訟。查其內容繁雜,非經長久時日,不能終結其審判
,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,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
本院民事庭,特此裁定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30 日
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林秋宜
法 官 楊惠芬
法 官 翁禎翊
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
不得抗告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30 日
書記官 賴瑩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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