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TDM 請求損害賠償(2026-06-09)
一般民事糾紛
PTDM
2026-06-09
案號:原附民
⚖️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,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;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。
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
115年度原附民字第29號
原 告 潘維欣
被 告 王昱緯
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(本院115年度原訴字第19號),經原告
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,因事件繁雜,非經長久時日
,不能終結其審判。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,將本件
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,特此裁定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9 日
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李宗濡
法 官 陳莉妮
法 官 詹莉荺
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
不得抗告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9 日
書記官 鄭嘉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