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風險 RiskCheck 快速查核,安心避雷 資料源:商業司 · 司法院 · 財政部 · 165 · 採購黑名單
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 給付分期買賣價金(2026-01-19)

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2026-01-19 案號:板補
本判決提及的公司
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· 原告(提告方)
⚖️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,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;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。

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
115年度板補字第127號
原      告  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

法定代理人  黎小彤  
訴訟代理人  藍方妤  


一、原告因給付分期買賣價金事件,曾聲請對被告薛民凱發支付
    命令,惟被告已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,應以支
    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。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補
    正左列事項,如逾期未補正,即駁回原告之訴:本件訴訟標
    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伍萬參仟零柒拾元,應繳裁判費新台幣
    壹仟伍佰元,扣除前繳支付命令裁判費新台幣伍佰元外,尚
    應補繳新台幣壹仟元。
二、特此裁定。
中    華    民    國    115   年    1     月    19    日
                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
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  官  李崇豪
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
本裁定不得抗告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書記官  陳又琳
中    華    民    國    115   年    1     月    19    日
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