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 除權判決(2026-04-08)
其他/待認定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
2026-04-08
案號:除
本判決提及的公司
⚖️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,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;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。
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
115年度除字第103號
聲 請 人 謝學毅
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,經本院判決如下:
主 文
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。
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。
理 由
一、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4年度司催字第574號公示催告在案。
二、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4年2月6日屆滿,迄今無人申報權
利。
三、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、第549條之1前段,判決如主文
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8 日
民事第四庭 法 官 胡修辰
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
本判決不得上訴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8 日
書記官 林品秀
附表:
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股數 1 英華達股份有限公司 91NX0004805-0 314 2 英華達股份有限公司 93NX0012653-4 53 3 英華達股份有限公司 94NX0019145-9 36
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