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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(2025-12-12)

其他/待認定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2025-12-12 案號:司促
本判決提及的公司
星展(台灣)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· 原告(提告方)
⚖️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,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;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。

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
114年度司促字第32798號
債  權  人  星展(台灣)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


法定代理人  伍維洪  



債  務  人  鍾阿清即鍾林睿清




一、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壹佰零陸萬壹仟柒佰貳拾參元
    ,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,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
    ,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,向本院提出
    異議。
二、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:
    緣相對人鍾林睿清於民國114年04月16日向債權人申請個人
    信用貸款(帳號:0000000000000000000),詎相對人逾期未
    為繳款,迄今尚欠如利息附表序號1所示之本金及利息,暨
    自民國114年7月起各筆本金結算至民國114年11月03日止未
    受償之利息4894及手續費/費用/違約金1200元。遲延利息計
    算係自每筆月付金應還款日起,就該筆月付金中本金餘額,
    依該筆借款約定之借款利率計算至結清之日止;違約金為當
    期繳款延滯時,以新臺幣300元;連續二期延滯繳款時,第
    二期違約金新臺幣400元,連續三期延滯繳款時,第三期之
    違約金新臺幣500元計算;月付金利息係依每筆動用交易之
    實際撥款日起,以年金法計算按月攤還之借款利息。緣相對
    人鍾林睿清於民國114年04月01日向債權人申請個人信用貸
    款(帳號:0000000000000000000),詎相對人逾期未為繳款
    ,迄今尚欠如利息附表序號2所示之本金及利息,暨自民國1
    14年10月起各筆本金結算至民國114年11月05日止未受償之
    利息1635及手續費/費用/違約金400元。遲延利息計算係自
    每筆月付金應還款日起,就該筆月付金中本金餘額,依該筆
    借款約定之借款利率計算至結清之日止;違約金為當期繳款
    延滯時,以新臺幣300元;連續二期延滯繳款時,第二期違
    約金新臺幣400元,連續三期延滯繳款時,第三期之違約金
    新臺幣500元計算;月付金利息係依每筆動用交易之實際撥
    款日起,以年金法計算按月攤還之借款利息。緣相對人鍾林
    睿清於民國93年11月25日向債權人申請信用卡(帳號:Z0000
    00000CD),詎相對人逾期未為繳款,迄今尚欠如利息附表序
    號3所示之本金及利息,暨自民國114年7月起各筆本金結算
    至民國114年11月05日止未受償之循環利息1306元及違約金
    暨手續費500元。已結算未受償之利息係依信用卡約定條款
    有關遲延利息之約定即將每筆「得計入循環信用本金之帳款
    」,自各筆帳款入帳日起,就該帳款之餘額以約定之年利率
    計算至該筆帳款結清之日止;違約金為當期繳款延滯時,以
    新臺幣300元,連續二期延滯繳款時,第二期違約金新臺幣4
    00元,連續三期延滯繳款時,第三期之違約金新臺幣500元
    計算;手續費則為(一)預借現金手續費(每筆預借現金金額
    之3.5%加上新臺幣100元計算);(二)分期借款手續費用(分
    期借款金額乘以約定分期費率);(三)年費:依各信用卡卡
    別收取,詳見信用卡申請書;(四)國外交易授權結匯:依交
    易金額乘以1.5%計算;(五)掛失手續費:每卡新臺幣200元
    ;(六)調閱帳單手續費:國內消費簽帳單每張50元,國外消
    費簽單每張100元;(七)補送帳單手續費:每次每份100元。
    本件為請求一定數量金錢為標的,為求簡速,特依民事訴訟
    法第五百零八條之規定,狀請鈞院鑒核,迅賜對相對人發給
    支付命令,並負擔督促程序費用,俾保債權,至感德便。釋
    明文件:債權證明文件
三、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,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
   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。

中    華    民    國    114   年    12    月    12    日
                    民事第九庭司法事務官  蔡松儒 
附表
114年度司促字第032798號
 利息:
本金 序號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利息截止日 利息計算方式 001 新臺幣390364元 鍾林睿清0000000000000000000 自民國114年11月04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3.780% 002 新臺幣627582元 鍾林睿清0000000000000000000 自民國114年11月06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2.710% 003 新臺幣33842元 鍾林睿清Z000000000CD 自民國114年11月06日起 至清償日止 年息13.99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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