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CDM 詐欺等(2026-05-21)
刑事相關(公司角色待確認)
PCDM
2026-05-21
案號:附民
⚖️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,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;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。
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
114年度附民字第1825號
原 告 董于萱 (住所詳卷)
被 告 陳映璇
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(本院114年度金訴字第2132號),經原
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,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
日不能終結其審判,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,將本
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,特此裁定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1 日
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王綽光
法 官 祝少廷
法 官 楊展庚
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
本裁定不得抗告。
書記官 朱天昕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