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CDM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(2026-05-28)
其他/待認定
PCDM
2026-05-28
案號:原附民
⚖️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,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;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。
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
114年度原附民字第58號
原 告 李玉燕
被 告 陳威君
高子涵
林韋豪
李宥蓄
上列被告因本院111年度原訴字第2號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件,
經原告提起請求賠償損害之附帶民事訴訟,因事件繁雜,非經長
久時日,不能終結其審判。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
定,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,特此裁定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8 日
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胡堅勤
法 官 賴昱志
法 官 王筱維
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
本裁定不得抗告。
書記官 陳湘云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2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