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損害賠償(2025-12-31)
一般民事糾紛
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
2025-12-31
案號:附民
本判決提及的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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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
114年度附民字第265號
原 告 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李文明
訴訟代理人 葉穰嫻
被 告 孫紹桓
上列被告因本院民國114年度上易字第489號竊盜案件,經原告提
起附帶民事訴訟。查其內容繁雜,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
判。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,將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
訟移送本院民事庭,特此裁定。
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
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吳進寶
法 官 莊鎮遠
法 官 方百正
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
不得抗告。
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
書記官 林杏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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