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 清償消費款(2025-09-26)
消費/小額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2025-09-26
案號:雄小
本判決提及的公司
⚖️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,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;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。
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4年度雄小字第1364號
原 告 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黎小彤
訴訟代理人 潘一帆
被 告 羅瑋琳
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分期買賣價金事件,本院前於民國114年9
月16日言詞辯論終結,定於114年10月17日宣判。茲因原告具狀
表示已與被告和解而請求撤回起訴,有民事撤回起訴狀在卷可憑
,應再開辯論,特此裁定。
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6 日
高雄簡易庭 法 官 周子宸
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
本件不得抗告。
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6 日
書 記 官 黃琬婷
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