KSDV 本票裁定(2026-05-26)
一般民事糾紛
KSDV
2026-05-26
案號:司票
⚖️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,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;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。
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5年度司票字第5040號
聲 請 人 歐悅資融股份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林冠宏
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洪贊鈜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,聲請人應於收
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,補正下列事項,逾期即駁回其聲請,特
此裁定。
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聲請費新台幣750元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6 日
鳳山簡易庭
司法事務官 李曜崇
本裁定不得抗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