KSDV 支付命令(2026-05-20)
其他/待認定
KSDV
2026-05-20
案號:司促
⚖️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,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;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。
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5年度司促字第8399號
債 權 人 權鑫數位資融科技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方寬裕
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鄭逸勳(原名:尤雅雯)間請求支付命令事
件,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,補正下列事項,逾期
即駁回其聲請,特此裁定。
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裁判費新台幣500元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0 日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
司法事務官 李曜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