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(2025-12-12)
一般民事糾紛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2025-12-12
案號:簡上
本判決提及的公司
⚖️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,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;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。
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4年度簡上字第159號
上 訴 人 莊憶萍
訴訟代理人 黃君介律師
被上訴人 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闕源龍
訴訟代理人 鍾賢竹
王超群
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
主 文
本件準備程序終結,並定於民國115年1月28日下午2時30分,在
本院第五法庭,行言詞辯論程序。
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12 日
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 官 鍾淑慧
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
本件裁定不得抗告。
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12 日
書記官 林麗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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