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 本票裁定(2025-09-15)
一般民事糾紛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2025-09-15
案號:司票
本判決提及的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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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4年度司票字第8917號
抗 告 人 劉芳汝
上抗告人與聲請人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間因114年度司票
字第8917號本票裁定事件,抗告人對於民國114年8月29日本院裁
定提起抗告。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1,500元,未據抗告人繳
納,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10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,逾期
未繳納則抗告駁回,特此裁定。
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5 日
鳳山簡易庭
司法事務官 洪婉琪
本裁定不得抗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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