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風險 RiskCheck 快速查核,安心避雷 資料源:商業司 · 司法院 · 財政部 · 165 · 採購黑名單
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(2025-12-18)

其他/待認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2025-12-18 案號:司促
本判決提及的公司
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 · 原告(提告方)
⚖️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,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;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。

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支付命令
114年度司促字第20702號
債  權  人  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

法定代理人  簡展穎  
代  理  人  胡世賢  
債  務  人  邱聖文  

            劉庭語  


一、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給付新台幣貳佰柒拾柒萬捌仟參佰伍
    拾貳元,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、違約金,並連帶賠償程序費
    用新臺幣伍佰元,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
    內,向本院提出異議。
二、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。
三、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,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
   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。
    
中    華    民    國  114   年    12    月    18     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司法事務官  周士翔

附表:     編號 請求金額 (新台幣) 利息起算日至清償日止  違約金(起算日至清償日止) 001 21,678元 114年9月25日起,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,按年息百分之3.6399計算之利息,逾期利息按年息百分之3.6399計收違約金,逾期在6個月以上者,按年息百分之3.9708計算之利息,逾期利息按年息百分之3.9708計收違約金。   002 506,676元 114年3月25日起,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,按年息百分之3.6399計算之利息,逾期利息按年息百分之3.6399計收違約金,逾期在6個月以上者,按年息百分之3.9708計算之利息,逾期利息按年息百分之3.9708計收違約金。   
003 899,998元 114年3月13日起,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,按年息百分之2.65計算之利息,其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,按年息百分之0.265,逾期超過六個月者,按年息百分之0.53計算之違約金。   004 1,350,000元 114年3月13日起,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,按年息百分之2.65計算之利息,其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,按年息百分之0.265,逾期超過六個月者,按年息百分之0.53計算之違約金。   
附註:
一、案件一經確定本院即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,債權人毋庸具
    狀申請。
二、嗣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。
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