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 損害賠償(2025-09-10)
一般民事糾紛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2025-09-10
案號:訴
本判決提及的公司
⚖️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,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;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。
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1519號 原 告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文生 訴訟代理人 蘇俊誠律師 被 告 陳昆毅 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,並指定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十月十六日上午 九時三十分,在本院第四法庭為言詞辯論。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0 日 民事第三庭法 官 李怡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 本裁定不得抗告。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1 日 書記官 陳日瑩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