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 聲請更生(2026-03-1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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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2026-03-16
案號:消債更
本判決提及的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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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4年度消債更字第135號
聲 請 人 周壽鵬
上列聲請人聲請更生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
主 文
聲請人周壽鵬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五年三月十六日下午五時起開
始更生程序。
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本件更生程序。
理 由
一、按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者,得依本條例所
定更生或清算程序,清理其債務;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
程序後,得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更生或清算程序;必要時,得
選任律師、會計師或其他適當之自然人或法人一人為監督人
或管理人;法院開始更生程序之裁定,應載明其年、月、日
、時,並即時發生效力,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(下稱消債條
例)第3條、第16條第1項、第45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。
二、聲請意旨略以:聲請人即債務人積欠債務總金額新臺幣(下
同)741萬0,565元,名下有一輛民國106年出廠之車輛(其
上設有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之動產擔保131萬6,260元)及
門牌號碼基隆市○○區○○路00○0號5樓房屋及坐落土地(現值
約106萬6,101元,另設有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1順
位抵押權312萬9,000元、新鑫股份有限公司第2順位抵押權1
8萬5,980元),現每月收入約4萬5,000元,每月尚須支出扶
養母親(扶養義務人為聲請人)及就讀大三之子女(扶養義
務人為聲請人及其配偶)之費用,因此扣除必要生活支出以
後,有不能清償債務之情形,且聲請人曾向本院聲請債務清
理之調解(本院114年度司消債調字第199號)而協商不成,
爰依法向本院聲請更生等語。
三、經查:
㈠、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,業據提出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、
債權人清冊、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當事人綜合信
用報告回覆書、112年度及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
清單、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、戶籍謄本等件為證
,並經本院職權調取114年度司消債調字第199號消費者債務
清理調解事件案卷核閱無訛,先堪認定。
㈡、聲請人陳稱其任職於川竑實業有限公司,自114年11月起因不
再領有每月約1萬6,000元之領導獎金,每月收入降為約4萬5
,000元(未扣除每月強制執行扣薪之部分)等語,業據其提
出薪資帳戶之存摺影本為證,復觀諸川竑實業有限公司115
年2月13日函附之薪資明細可知,聲請人自114年11月起至今
之月薪為4萬5,800元,堪認聲請人現每月收入約4萬5,800元
。依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公告之115年度臺灣省每人每月最低
生活費為1萬5,515元,以其1.2倍為1萬8,618元(計算式:1
萬5,515元×1.2=1萬8,618元);復觀諸聲請人所提出之戶籍
謄本、學生證影本,堪認聲請人主張其須扶養母親(扶養義
務人為聲請人)及尚在學之子女(扶養義務人為聲請人及其
配偶2人)為真,則聲請人每月必要支出應為4萬6,545元(
計算式:1萬8,618元+1萬8,618元+【1萬8,618元÷2人】=4萬
6,545元),足認聲請人每月收入低於前述必要支出,已無
餘額可供清償債務。
㈢、再依聲請人提出之債權人清冊及債權人陳報之債權額,聲請
人無擔保債務累計已達148萬4,219元(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
限公司:8萬3,846元;陳憓諭:101萬6,164元;裕富數位資
融股份有限公司:15萬4,257元;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
限公司:20萬8,866元;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:2
萬1,086元);又聲請人名下固有106年出廠之車輛(已逾使
用年限,其上設有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之動產擔保)及門
牌號碼基隆市○○區○○路00○0號5樓房屋及坐落土地(現值約1
06萬6,101元,另設有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1順位抵
押權312萬9,000元、新鑫股份有限公司第2順位抵押權18萬5
,980元),然該等財產之現值仍不足以抵沖其上擔保之債務
。是衡酌聲請人之財產狀況及目前清償債務之能力,堪認聲
請人客觀上確實有不能於合理之相當期間內,清償旨揭債務
之情事,則依消債條例之立法目的在於謀求消費者經濟生活
之更生觀之,實有藉助更生制度,調整其與債權人間之權利
義務關係,俾重建其經濟生活之必要。
四、綜上所述,依聲請人之財產、收入及負債狀況,堪認聲請人
確有不能清償債務之情事,且聲請人未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
程序或許可和解或宣告破產,亦無消債條例第6條第3項、第
8條或第46條各款所定駁回更生聲請之事由存在,則本件聲
請人聲請更生,核屬有據,爰裁定准予更生,並命司法事務
官進行更生程序如主文所示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6 日
民事第二庭法 官 姜晴文
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
本件裁定不得抗告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6 日
書記官 洪承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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