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 撤銷遺產分割登記(2026-04-08)
一般民事糾紛
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2026-04-08
案號:訴
本判決提及的公司
⚖️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,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;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。
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4年度訴字第482號
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
訴訟代理人 梁熙
陳天翔
戴振文
被 告 劉家銘
劉家源
追加被告 劉議鴻
上2人共同
訴訟代理人 劉素真
追加被告 劉致霆
訴訟代理人 劉素琴
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遺產分割登記事件,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
處,應命再開言詞辯論,並指定於民國115年5月27日下午3時在
本院民事第一法庭續行言詞辯論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8 日
民事庭法 官 鄭貽馨
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
本裁定不得抗告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8 日
書記官 葉瑩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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