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LDM 定應執行刑(2026-05-29)
其他/待認定
ILDM
2026-05-29
案號: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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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
115年度聲字第331號
聲 請 人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
受 刑 人 林旺樹
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,聲請定其應執行之
刑(115年度執聲字第228號、115年度執字第757號),本院裁定
如下:
主 文
林旺樹所犯如附表一所示各罪所處之刑,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
月,如易科罰金,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;所犯如附表二所示
各罪所處之刑,應執行罰金新臺幣壹萬肆仟元,如易服勞役,以
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。
理 由
一、聲請意旨略以:受刑人林旺樹因犯竊盜等案件,先後經法院
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,應依刑法第53條、第51條第5款、第7
款定其應執行之刑,爰依刑法第50條及刑事訴訟法第477條
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。
二、按數罪併罰,有二裁判以上者,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,定其
應執行之刑;數罪併罰,分別宣告其罪之刑,宣告多數有期
徒刑者,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,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,定
其刑期,但不得逾30年;宣告多數罰金者,於各刑中之最多
額以上,各刑合併之金額以下,定其金額,刑法第53條、第
51條第5款、第7款分別定有明文。又一裁判或數裁判各宣告
數罪之刑,雖曾經分別定其執行刑,但再與其他裁判宣告之
刑定其執行刑時,前定之執行刑當然失效,仍應以原各罪宣
告之刑為基礎,定其執行刑,惟其執行刑之刑度,不得違反
上開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(最高法院104年度台抗字第696號
裁定意旨參照)。
三、經查,本件受刑人因犯竊盜等案件,先後經法院判處如附表
一、二所示之刑,均已確定在案,且附表一編號2至14所示
犯行之行為時點係在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判決確定日即114
年7月2日前;附表二編號2所示犯行之行為時點係在附表二
編號1所示之罪判決確定日即114年10月17日前,有各該判決
書及法院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,本院審核相關卷證後,認本
件聲請於法並無不合,應予准許。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一編
號6至7所示之罪,前經本院以114年度易字第261、274號判
決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確定;所犯如附表一編號9至11所示之
罪,前經本院以114年度易字第285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5
月確定,本院就附表一所示案件再為定應執行刑之裁判時,
自應受前開裁判所為定應執行刑內部性界限之拘束,並綜合
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之罪質、犯罪態樣、手段、
犯罪時間、侵害法益,整體評價其應受非難及矯治之程度,
並兼衡刑罰經濟與公平、比例等原則,在外部性及內部性界
限範圍內,分別就附表一所示各罪所處之有期徒刑部分及附
表二所示各罪所處之罰金刑部分,分別定其應執行如主文所
示之刑,並分別諭知易科罰金、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。
四、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,刑法第53條、第51條第5款、
第7款、第41條第1項前段、第8項、第42條第3項前段,裁定
如主文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9 日
刑事第五庭 法 官 商啓泰
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
如不服本裁定,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,向本院提出抗告狀。(
應附繕本)
書記官 陳怡潔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9 日
附表一:受刑人林旺樹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
編號 1 2 3 罪名 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罪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犯罪日期 114/05/08 114/02/16 114年1月30日18時50分許前某時 偵查(自訴)機關年度案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偵字第3939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偵字第2330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偵字第2566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宜蘭地院 宜蘭地院 宜蘭地院 案號 114年度交簡字第213號 114年度易字第214號 114年度易字第220號 判決日期 114/05/29 114/05/29 114/06/11 確定判決 法院 宜蘭地院 宜蘭地院 宜蘭地院 案號 114年度交簡字第213號 114年度易字第214號 114年度易字第220號 確定日期 114/07/02 114/07/09 114/07/21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宜蘭地檢114年度執字第2063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執字第2795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執字第2181號
編號 4 5 6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犯罪日期 114/02/11 114/03/11 114/03/14 偵查(自訴)機關年度案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偵字第2625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偵字第2345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偵字第2886、2843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宜蘭地院 宜蘭地院 宜蘭地院 案號 114年度易字第221號 114年度易字第189號 114年度易字第261、274號 判決日期 114/06/18 114/06/25 114/06/26 確定判決 法院 宜蘭地院 宜蘭地院 宜蘭地院 案號 114年度易字第221號 114年度易字第189號 114年度易字第261、274號 確定日期 114/07/23 114/08/04 114/08/04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宜蘭地檢114年度執字第2286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執字第2438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執字第2902號 編號6-7罪,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
編號 7 8 9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2月 犯罪日期 113/12/28 114/04/23 114/04/04 偵查(自訴)機關年度案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偵字第2886、2843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偵字第3873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偵字第3440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宜蘭地院 宜蘭地院 宜蘭地院 案號 114年度易字第261、274號 114年度易字第336號 114年度易字第285號 判決日期 114/06/26 114/06/30 114/07/14 確定判決 法院 宜蘭地院 宜蘭地院 宜蘭地院 案號 114年度易字第261、274號 114年度易字第336號 114年度易字第285號 確定日期 114/08/04 114/08/11 114/08/13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宜蘭地檢114年度執字第2902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執字第2713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執字第2250號 編號6-7罪,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 編號9-11罪,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
編號 10 11 12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3月 犯罪日期 114年4月4日9時57分許前某時 114年4月4日11時30分許前某時 114/03/27 偵查(自訴)機關年度案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偵字第3440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偵字第3440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偵字第5648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宜蘭地院 宜蘭地院 宜蘭地院 案號 114年度易字第285號 114年度易字第285號 114年度易字第454號 判決日期 114/07/14 114/07/14 114/09/12 確定判決 法院 宜蘭地院 宜蘭地院 宜蘭地院 案號 114年度易字第285號 114年度易字第285號 114年度易字第454號 確定日期 114/08/13 114/08/13 114/10/17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宜蘭地檢114年度執字第2250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執字第2250號 宜蘭地檢115年度執字第757號 編號9-11罪,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
編號 13 14 罪名 竊盜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4月 犯罪日期 114/03/23 114/04/05 偵查(自訴)機關年度案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偵字第6023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偵字第7164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宜蘭地院 宜蘭地院 案號 114年度易字第453號 114年度易字第599號 判決日期 114/09/12 114/12/08 確定判決 法院 宜蘭地院 宜蘭地院 案號 114年度易字第453號 114年度易字第599號 確定日期 114/10/27 115/01/07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是 備註 宜蘭地檢115年度執字第518號 宜蘭地檢115年度執字第600號
附表二:受刑人林旺樹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
編號 1 2 罪名 竊盜 侵占 宣告刑 罰金新臺幣8000元 罰金新臺幣8000元 犯罪日期 114年3月10日前某時 114/04/04 偵查(自訴)機關年度案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偵字第5648號 宜蘭地檢114年度偵字第7164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宜蘭地院 宜蘭地院 案號 114年度易字第454號 114年度易字第599號 判決日期 114/09/12 114/12/08 確定判決 法院 宜蘭地院 宜蘭地院 案號 114年度易字第454號 114年度易字第599號 確定日期 114/10/17 115/01/07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備註 宜蘭地檢115年度罰執字第62號 宜蘭地檢115年度罰執字第49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