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 清償借款(2025-09-23)
一般民事糾紛
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2025-09-23
案號:嘉簡
本判決提及的公司
⚖️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,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;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。
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嘉簡字第556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 訴訟代理人 周侑增 被 告 汪庭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(因原告於言詞辯論終結後,具狀撤回起訴)。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3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法 官 孫偲綺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 本裁定不得抗告。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3 日 書記官 黃意雯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