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TDV 拍賣抵押物(2026-03-31)
其他/待認定
CTDV
2026-03-31
案號:司拍
本判決提及的公司
⚖️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,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;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。
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5年度司拍字第99號
聲 請 人 日盛台駿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簡志明
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張○○間請求拍賣抵押物事件,聲請人應於收
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,補正下列事項,逾期即駁回其聲請,特
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相對人張○○最新之戶籍謄本(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
勿省略、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)。
二、請提出相對人張○○所有坐落高雄巿旗山區大德段1324地號土
地及其上210建號建物之最新土地、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(
謄本應載明所有權人、抵押權人、債務人暨債務額比例、設
定義務人之完整姓名)。
三、如不服本裁定,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,並
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,500元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31 日
橋頭簡易庭
司法事務官 任士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