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DM 請求損害賠償(2026-05-29)
一般民事糾紛
CHDM
2026-05-29
案號:簡附民
⚖️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,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;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。
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
114年度簡附民字第474號
原 告 李宗翰
被 告 薛宏楊
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,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
附帶民事訴訟,因事件繁雜,非經長久之時日,不能終結其審判
。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,將本件附帶民事訴
訟移送本院民事庭,特此裁定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9 日
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 吳永梁
法 官 林明誼
法 官 張琇涵
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。
不得抗告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9 日
書記官 吳冠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