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小額 給付分期買賣價金(2025-11-27)
消費/小額
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小額判決
2025-11-27
案號:橋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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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小額判決
114年度橋小字第1033號
原 告 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黎小彤
訴訟代理人 林筠容
被 告 林亭妤
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分期買賣價金事件,本院於民國114年11
月11日言詞辯論終結,判決如下:
主 文
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參萬參仟捌佰陸拾捌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
息。
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伍佰元由被告負擔。
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。
事實及理由
一、原告主張:被告前向訴外人即如附表所示之特約商(下稱特
約商)購買如附表所示之商品,並簽立分期付款買賣契約共
24份,以每月為一期,約定買賣價金以附表之「期付金額」
、「分期期數」、「分期起訖日」及「分期總額」欄所示之
方式給付,且同意特約商將上開買賣價金債權讓與原告。被
告若未依約按期清償分期款,則喪失期限利益,所有未到期
款項全部視為到期,並應按週年利率16%計付遲延利息。詎
被告未依約如期繳款,迄尚積欠新臺幣33,868元及相關利息
未清償。爰依分期付款買賣契約及債權讓與之法律關係提起
本件訴訟。並聲明:如主文第1項所示。
二、被告則以:我有欠錢,但無法一次償還,最多可以一次還2
、3000元等語,資為答辯。
三、經查,原告主張之上揭事實,已據其提出之分期付款繳款明
細表、分期付款申請書暨合約書等件為證(本院卷第19至14
9頁),且為被告所不爭執,自堪信為真實。從而,原告分
期付款買賣契約及債權讓與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
第1 項所示之金額、利息,為有理由,應予准許。至被告所
辯,係涉及後續清償問題,於本件原告得求償範圍之認定尚
無影響,附此敘明。
四、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之8 適用小額訴訟程序所為被
告敗訴之判決,依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之20規定,應依職權
宣告假執行。
五、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:民事訴訟法第78條。
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7 日
橋頭簡易庭 法 官 呂維翰
以上正本與原本相符。
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4第2項:對於本判決之上訴,非以違背法
令為理由,不得為之。
如對本判決上訴,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,並
須表明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與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
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之上訴理由(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
附繕本)。
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7 日
書 記 官 陳勁綸
附表:
編號 特約商 商品名稱 期付金額(新臺幣) 分期期數 分期總額(新臺幣) 分期起訖日(民國) 已繳期數 遲付期別 剩餘未繳金額(新臺幣) 計息期間(民國) 週年利率 1 樂購蝦皮股份有限公司 保溫杯 120元 3期 361元 自114年1月15日起至114年3月15日止 2期 第3期 120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2 樂購蝦皮股份有限公司 保溫餐袋 208元 3期 624元 自114年1月15日起至114年3月15日止 2期 第3期 208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3 樂購蝦皮股份有限公司 替換腕帶 199元 3期 596元 自114年3月15日起至114年5月15日止 1期 第2至3期 398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4 樂購蝦皮股份有限公司 手錶錶帶 396元 3期 1,187元 自114年3月15日起至114年5月15日止 1期 第2至3期 792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5 樂購蝦皮股份有限公司 包包配件 917元 1期 917元 114年3月15日 0期 第1期 917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6 樂購蝦皮股份有限公司 充電線 507元 3期 1,521元 自114年3月15日起至114年5月15日止 1期 第2至3期 1,014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7 樂購蝦皮股份有限公司 保暖護頸 88元 3期 264元 自114年1月15日起至114年3月15日止 2期 第3期 88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8 樂購蝦皮股份有限公司 學生書包 114元 3期 343元 自114年1月15日起至114年3月15日止 2期 第3期 114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9 樂購蝦皮股份有限公司 水壺 177元 3期 532元 自114年1月15日起至114年3月15日止 2期 第3期 177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10 樂購蝦皮股份有限公司 學生書包 626元 3期 1,879元 自114年1月15日起至114年3月15日止 2期 第3期 626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11 樂購蝦皮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帽防雨膜 445元 3期 1,335元 自114年4月15日起至114年6月15日止 0期 第1至3期 1,335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12 樂購蝦皮股份有限公司 學生書包、防水支架 299元 3期 896元 自114年1月15日起至114年3月15日止 2期 第3期 299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13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手錶、淨潔保養用品、沙發布套 17元 24期 411元 自113年9月15日起至115年8月15日止 6期 第7至24期 306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14 樂購蝦皮股份有限公司 鑰匙收納包 119元 3期 357元 自114年4月15日起至114年6月15日止 0期 第1至3期 357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15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元普渡拜拜箱 22元 24期 529元 自113年9月15日起至115年8月15日止 6期 第7至24期 396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16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隔簾、地墊 29元 24期 710元 自113���10月15日起至115年9月15日止 5期 第6至24期 551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17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懶人沙發組 57元 24期 1,376元 自113年9月15日起至115年8月15日止 6期 第7至24期 1,026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18 樂購蝦皮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帽配件 469元 3期 1,408元 自114年4月15日起至114年6月15日止 0期 第1至3期 1,408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19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置物架、電子鐘、護頸枕 92元 24期 2,212元 自113年9月15日起至115年8月15日止 6期 第7至24期 1,656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20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偷拍探測儀、濾水器 115元 24期 2,767元 自113年10月15日起至115年9月15日止 5期 第6至24期 2,185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21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潔墊、被單衣架、手錶 148元 24期 3,554元 自113年9月15日起至115年8月15日止 6期 第7至24期 2,664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22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潔墊、牙膏、收納抽屜 163元 24期 3,935元 自113年10月15日起至115年9月15日止 5期 第6至24期 3,097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23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氣炸烤箱、乾衣機、烘乾奶瓶機 779元 24期 18,700元 自113年10月15日起至115年9月15日止 6期 第7至24期 14,022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24 樂購蝦皮股份有限公司 鑰匙圈 56元 3期 168元 自114年4月15日起至114年6月15日止 1期 第2至3期 112元 自114年8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16% 合計 33,868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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