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風險 RiskCheck 快速查核,安心避雷 資料源:商業司 · 司法院 · 財政部 · 165 · 採購黑名單

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 給付簽帳卡消費款(2026-01-05)

一般民事糾紛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2026-01-05 案號:潮補
本判決提及的公司
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· 原告(提告方)
⚖️ 判決紀錄僅供參考,有判決不代表當事人有不法;是非曲直請以判決內容為準。資料來源: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。

裁判全文(主文及理由)

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5年度潮補字第1號
原      告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
法定代理人  郭明鑑  


一、原告因請求給付簽帳卡消費款事件,曾聲請對被告李佩瑜發
    支付命令,惟被告李佩瑜已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
    議,應以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,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
    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,如逾期未補正,即駁回原告之訴。
    本件訟訴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(下同)31,916元,應繳裁
    判費1,500元,扣除前繳支付命令裁判費500元外,尚應補繳
    1,000元。
二、特此裁定。
中    華    民    國    115   年    1     月    5     日
                 潮州簡易庭   法  官  吳思怡
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
不得抗告。
中    華    民    國    115   年    1     月    5     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書記官  李家維
看司法院官方裁判書 PDF ↗